上河鹂岛关于规范停放非机动车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11/24/2016 浏览次数:60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上河鹂岛)[2016]38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单元和楼道均为消防通道,是火灾等紧急事件发生时的逃生通道。随着小区入住率越来越高,目前有部分业主将电瓶车、自行车、婴儿车停放在一楼单元大厅和楼层过道上,个别业主甚至在停车处私接乱拉电源为电瓶充电,这种做法不仅给其他业主出行带来不便,也侵害了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同时也影响了小区环境秩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不损坏广大业主的利益,请各位业主、住户配合物业做好以下几点:
1、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婴儿车)统一停放至9号楼后非机动停放点、8号楼地下室非机动车停放点、13号楼地下室 ;
2、停放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婴儿车)时请检查车辆完好情况并及时上锁;
3、严禁在小区地面路面、单元门内外、大厅、消防通道、楼道内停放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婴儿车);
4、公共区域严禁电动车充电行为。对在公共区域违规充电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对充电装置做没收处理,以排除安全隐患;
5、消防通道应随时保持畅通;如遇发生火灾;地震等重大安全事故时若消防通道堵塞,将会使住户无法及时逃生;
6、如您有以上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请及时停放在指定地点;
7、我服务中心将于2016年11月27号集中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清理移至5栋地下室。
和谐小区需要共建共享,安全小区需要群防群治。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并请您继续支持、理解和配合。
如有疑问,请致电物业服务中心电话:0816-2602502(24小时)
上河鹂岛物业服务中心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