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年华关于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退补电费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4/26/2020 浏览次数:32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金色年华)[2020]14

 

尊敬的金色年华业主/租户:

您好!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20258号《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物业服务中心按照通知内容,结合金色年华情况,对金色年华所有使用商业用电用户进行退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退补时间为自2020215日起至715日止(半年6次抄表);

二、商业用电用户当月电费(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统一按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期间,如有已按原价收取商业电费的用户,将在下月商业电费中进行扣减,扣减电费时物业服务中心开具负数收据。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物业服务中心24小时服务需求电话为:0871—65618271

金色年华物业服务中心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签发人:

  效:20200427日—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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