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年华关于居民阶梯电价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2/05/2013 浏览次数:326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金色年华)[2013]第005号
金色年华业主/租户:
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2】1057号)》规定,云南省阶梯电价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我公司接昆明供电局通知,对金色年华大厦5-28楼住户居民生活用电收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如下:
金色年华大厦5-28楼属于合表居民生活用电,在枯水期和丰水期最低收费标准都是0.50元/度,大厦新的收费标准定于2012年12月25日开始实施,如有疑问请到金色年华服务中心咨询。
请未交纳费用的业主、住户尽快到服务中心交纳。希望广大业主/租户给予配合与支持,对你们的理解和支持我们表示感谢!
物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为:0871---65618271
成都忠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金色年华服务中心
二0一三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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