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郡关于宠物管理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7/17/2018 浏览次数:58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康郡)[2018]18
尊敬的业主(住户):
“小区是我家,美丽靠大家”,拥有和爱护一个整洁、美丽的家园是全体业主的共同期望,也是我们物业服务人员的职责。当前,康郡小区饲养宠物的越来越多、类型也逐渐升级,而且有部分业主把自家宠物的饲养方式也由圈养变成放养;宠物的排泄物也未及时清理,严重破坏了小区的整体环境,更严重威胁小区他人人身安全!现在已有多位业主来电或来人投诉早、晚因狗叫而不能保证良好睡眠。在此,我们真诚的提示各位宠物饲养户,请在享受宠物给您带来乐趣的同时,也考虑到您的宠物给他人带来的不便和伤害。
为了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利益,同时亦是保证您和其他业主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现将《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条例进行摘录。
第三十二条 养犬人应当对犬只拴养或者圈养,妥善管理犬只。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养犬人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
第三十三条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
(二)、为犬只佩戴标志牌;
(三)、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
(四)、对犬只粪便及时清除;
(五)、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
(六)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员的同意
服务中心电话:85915155(24小时)85916166 85920055
康郡物业服务中心
二○一八年七月十七日
时 效: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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