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春天关于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4/19/2010 浏览次数:398次 信息来源:
尊敬的业主/使用人:
你们好!
按照《绵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含生活垃圾处理费。我服务中心与环卫局通过协商,该费用由物业公司代环卫部门向业主收取。
奥林春天已有大部分业主入住,前期由我物业服务中心代垫的卫生垃圾费,从即日起开始收取。
收取办法及标准如下:
1、收费标准为6.00元/月·户;
2、每半年收取一次;
3、费用收缴从业主/使用人入住之日算起。
请业主/使用人尽快到物业服务中心缴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奥林春天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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