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城国际关于文明养犬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4/27/2010 浏览次数:349次 信息来源: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你们好!
近期,部分业主反映社区一些犬只时常出现扰民现象,影响了邻里生活秩序。为了给社区住户营造一个温馨、安宁、祥和的居住环境,物业服务中心在此提醒各位住户,在日常生活中请遵照《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饲养并管理好您的犬只,倡导文明与和谐,共同维护好社区的生活环境。现将相关规定再次告知,提请共同遵守:
(一)每户限养3月龄以上犬只一只;(二)犬只应拴(圈)养,不得随意进出公共场所;因交易、治病等需外出的,犬主应持免疫、准养证明同行,并带上排泄物盛装器具,不得影响公共场所卫生或危及他人安全;同时,自觉接受所在地监督管理人员的查验;(三)在限养区内饲养犬只的单位或个人,应持犬只免疫证明和彩色照片,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准养证后方可饲养。(四)需饲养犬只的单位或个人,应按期带犬到县级以上农牧部门指定的畜禽防疫机构进行免疫注射。详情请登录网站查询《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
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物业服务中心服务电话:028-65504000 028-87717000
熙城国际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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