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康园关于退还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8/31/2012 浏览次数:356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云康园)[2012]019

各位业主和住户:

近日,接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自201271日后,昆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将与自来水费“捆绑收取”,具体实施办法请见小区一、二、四号门宣传栏内粘贴的《昆明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方式调整宣传纲要》及《关于委托自来水供水企业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公告》。对于本小区已缴纳201271日以后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住户,我们将按规定退还,具体退还办法如下:

一、即2012827日起,请业主持交费时服务中心开具的收据、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到服务中心办理退款;

二、若票据遗失,请写一份票据遗失情况说明,业主签字并在名字上加盖手印,携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到服务中心申请退款。服务中心将查找到底单核实复印后通知业主退款,因退款量大,查找底单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票据遗失的业主需要等待15个工作日左右,才可以办理退款,请各位业主给予理解。

201271日以后,小区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都由辖区城管部门下属环卫部门全权负责,业主若有相关事宜的咨询或投诉需求,请联系数字城管12319或者市长热线12345

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物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71-58199005819901,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成都忠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云康园物业服务中心

                                          0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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