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晓月关于清理公共区域杂物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2/16/2015 浏览次数:184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枫桥晓月)[2015]005
尊敬的枫桥晓月全体业主/住户:
您们好!
近段时间以来,物业服务中心多次接到业主反映,部分住户将杂物放置楼层公共区域内,甚至产生了异味,影响楼道整体环境。为了给业主创造整洁、温馨的居住环境,维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预防火灾和减少消防安全隐患,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四川省消防条例》、《枫桥晓月临时管理规约》等相关规定,门厅、走廊通道、楼梯间、女儿墙区域等部位均属于共有部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或封堵,请您不要在公共区域内堆放杂物占据公共空间。
物业服务中心在此提醒广大住户,请您于2015年2月28日前自行将堆放物品清理干净。届时,物业服务中心将未清理物品视为垃圾统一进行清理,请各位业主(住户)给予配合,共同维护本小区的文明、环保、和谐的居住环境。
请大家相互转告,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中心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枫桥晓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8-87783908
成都忠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枫桥晓月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