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电花园关于垃圾分类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2/23/2021 浏览次数:64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成电花园)[2021]07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府青路街道办事处《垃圾分类告知书》要求,成都市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为积极响应国家环保号召,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为了使小区环境卫生能够得到改善,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此工作离不开小区全体业主的积极配合,物业中心向各位业主作出以下垃圾分类注意事项:
分类标准:
厨余垃圾(绿色标识桶),主要家中产生的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等;
可回收物(蓝色标识桶),主要纸制品类、塑料制品、废金属、废玻璃、旧衣服等;
有害垃圾(红色标识桶),主要废电池、灯管、药品、杀虫剂、化妆用品等;
其他垃圾(灰色标识桶),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烟头、一次性餐具、陶瓷品、污染纸张等。
二、请各位业主将自家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后自行投入到垃圾桶内,保洁工作人员将不再清理丢放在家门口的垃圾;
三、楼道内、垃圾投放点周边不要堆放生活垃圾,请各位业主按照规定投放时间将垃圾投放至指定地点。投放时间为上午7:00-9:00,下午18:00-20:00,非投放时间请将垃圾暂放置自家;
四、如未按照《成都市垃圾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物业中心将向城市管理部门上报,由有关部门予以第六十八条处罚。
在此,物业服务中心呼吁全体业主/住户好的小区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共同监督!
感谢各位业主长期以来对我物业服务中心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物业服务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28-83205868,18081043467
成电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时 效: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