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坪铺关于文明养犬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5/14/2020 浏览次数:43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紫坪铺)[2020]22
尊敬的客户:
您好!
为了营造一个人犬和谐相处、共享自然的绿色家园,我服务中心温馨提醒养犬客户请您遵守以下《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限养区内养犬户每户限养1只犬。
第二十二条 限养区内养犬,养犬人必须携犬只免疫证明,在30日内到饲养地的公安派出所登记、办证(也可关注微信“蓉城犬管”公众号办理登记)。
第三十二条 养犬人应当对犬只拴养或者圈养,妥善管理犬只。
第三十三条 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
(二)为犬只佩戴标识牌; (三)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 (四)对犬只粪便即时清除; (五)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
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如需帮助请拨打物业服务中心电话:87597115 内线:7115
紫坪铺成都基地物业服务中心
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时 效: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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