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以“我爱成都 美丽家园”为主题的物业管理“品质年”活动的通知 成房发〔2018〕30号

发布时间:03/28/2018 浏览次数:273次 信息来源: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以“我爱成都 美丽家园为主题的物业管理品质年活动的通知

成房发〔201830

各区(市)县房管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成都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大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城市中的积极作用,决定在全市开展以“我爱成都美丽家园为主题的物业管理品质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主动回应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需求,着力解决物业服务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核心问题,不断提升全市物业服务业发展品质、环境品质、服务品质,提高物业基础服务保障能力和优质服务均衡化水平,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体系,持续增进全市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宜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打造服务新场景。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物业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方式、美化服务环境为着力点,打造服务新场景。重点聚焦客户服务中心及接待问询台、人员车辆进出口及门岗、单元(楼栋)大堂及电梯厅、园区道路绿地、业主活动场馆等业主“高频触点”,抓好“环境硬件”改善和“服务软件”提升,推进服务窗口和服务岗位规范化建设,增强物业服务品质感、体验感、互动性、舒适性。不断强化老旧院落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推动城市更新改造,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维护管理的制度规范。

全面深化星级住宅区创建活动,将生活性服务业、新经济融合发展纳入星级住宅区创建标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定制旅游、家政、房屋租赁、绿色智能家居等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服务功能集成,积极引入社区智能零售和自助服务终端,大力发展共享车位。全年实现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住宅区比例分别达到9.5%13%17%

(二)开展“物业服务品质”提升行动,推进服务标准化。

聚焦物业服务关键环节和重要环节,大力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服务受理和回访、投诉处理、品质监督、满意度调查等业务流程的优化完善,推行物业设施设备房标准化管理,力争全年在全市范围内打造物业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80个。大力开展质量管理培训与学习交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质量认证,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促进物业服务的便民化、精细化、专业化。

大力推进互联网技术与物业服务深度融合,完善线上线下合一、前台后台联动的物业服务新模式。推广“互联网+管务公开,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app、微信公众号、业主微信群等互联网平台,公开物业管理相关信息。持续深化业主开放日”“业主体验日”“业主志愿服务日等活动。抓好从业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职业经理人行业自律管理,提升物业服务人员的职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鼓励支持优秀选手参加全国、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三)开展“产业发展品质”提升行动,树立服务新形象。

全面深化“成都物业”品牌建设,进一步完善成都市物业服务品牌企业评定推介和品牌管理机制,新培育物业服务品牌企业35家,发布成都物业服务企业50强。

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和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党组织,推动落实驻区物业服务机构党组织、党员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制度,推广“组织联建、工作联议、阵地联用、机构共存、工作共管、资源共享”的“三联三共”模式,支持有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和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党员服务站”“党建活动室”,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顺应业主消费需求日趋多元、个性凸显、迅速迭代的趋势变化,加快推进物业服务业与商业零售、文化、旅游休闲、餐饮、医疗健康、教育、体育等其他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跨界融合、聚合共享等方式,发展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流量经济和共享经济六大新经济产业形态。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一季度)。2018年一季度,市房管局组织召开主题活动新闻通气会。各区(市)县房管部门要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组织指导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机构学习讨论,动员部署相关工作。市物业管理协会要多渠道、多方式做好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各物业服务机构要制定本单位的活动实施细则及三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二、三季度)。各物业服务机构要认真组织落实三项行动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各项主题系列活动。区(市)县房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政府的积极作用,为基层人民政府的活动开展提供专业支撑。要加强辖区内品质年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市物业管理协会要通过论坛沙龙、交流座谈、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品质年活动交流学习。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四季度)。组织开展品质提升经验成果总结和交流活动,对活动开展情况较好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表彰;11月至12月,市房管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区(市)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情况将纳入各区(市)县房管部门年度物业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房管部门要从“创新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城市”的政治高度站位,深刻认识“品质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内涵,把提升品质作为全年物业管理工作的主线,作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的主攻方向和基础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市物业管理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物业服务业与其他生活性服务业的交流合作,加强新经济领域相关产品服务推介、商务合作洽谈,促进资源整合、信息交互、利益共享。加强品质提升经验总结和交流学习,按计划推进行业创先争优活动。

(三)各物业服务机构要积极参与“品质年”活动,认真落实品质提升工作要求,在积极完成活动内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着力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引导和培养高品质和谐宜居城市生活方式。

(四)各区(市)县房管部门、市级相关机构、市物业管理协会要加强对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并妥善加以解决,对涉及全局的典型问题和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市房管局将在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末分别组织开展两次物业管理大检查,曝光和惩戒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物业服务机构。

特此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201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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