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金香/时代华章关于文明养犬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2/05/2025 浏览次数:12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郁金香/时代华章)[2025]07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为进一步规范园区文明养犬行为,营造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保障业主/住户的健康和人身安全,减少因养犬引发的邻里纠纷,创建和谐文明社区,我物业服务中心特温馨提示您:
1、外出遛狗时请系好宠物的牵引绳。
2、请及时清理宠物排泄物。
3、及时为您的狗狗办理相关证件,也可办理电子犬证并定期为宠物接种疫苗以及检查。
4、为了邻里和谐,不影响他人休息,请勿让您的宠物大声犬吠,外出时请避让行人,请勿随意弃养。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如有需要我物业服务中心协助之处,请致电物业服务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28-86714466。
郁金香/时代华章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二五年二月五日
时 效: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