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金香/时代华章关于防止高空坠物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7/19/2022 浏览次数:65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郁金香/时代华章)[2022]37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三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营造安宁和谐的居住环境,是每个业主/住户的基本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物业中心温馨提示您:

1、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请不要随手向窗外抛弃杂物。

2、请及时清理阳台、门窗等室外悬挂物,防止高空坠物。

3、请您检查门窗边沿螺丝,窗筐等是否出现松动脱落等情况,安装外开窗的加装防坠器。以免风大损坏玻璃等设施设备,防止吹落伤人。

4、请您检查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使用空调的业主/住户因温差大注意玻璃窗自检防止自爆高坠隐患、空调外机防护罩年久失修,也是安全隐患不可忽视的。

5、请您检查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物业服务中心电话:028- 86714466  

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郁金香/时代华章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效:2022.07.19-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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