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诚品关于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5/03/2017 浏览次数:65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月光诚品)[2017]10
各位业主/使用人:
近期,有业主向我服务中心反映:自己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家门外的楼道丢失。针对上述事件,我服务中心再次将非机动车停放规范通知如下,望广大业主/使用人相互转告:
一、停放时间较短的人员(送货、外卖等)请将非机动车停至小区大门口;
二、停放时间较长的人员(业主/使用人、装修施工人员等),一律将非机动车停至月光诚品非机动车库(入口:4栋2单元背后),在进出非机动车库坡道时请慢行、注意安全;
三、如有骑共享单车出行的业主/使用人,请将单车一律停至小区外,共享单车禁止进入小区;
四、小区单元门内外、消防通道、楼道内以及小区路面地面严禁停放非机动车,如果将非机动车停至上述地方导致车辆损坏、遗失,后果自负。
为了维护小区良好的生活秩序,望各位业主/使用人认真遵守上述停车规范,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月光诚品服务中心电话:028-85006697 (24小时)
月光诚品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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