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城国际关于防止高空坠物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4/07/2015 浏览次数:158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熙城国际)〔2015〕13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及商家单位:
您好!近日,由于气侯变化,强暴风雨天气频发,请各位业主/住户及商家单位及时对本户自有窗户、铝合金、晾衣架等高空装饰、悬挂物进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请立即进行处理,避免发生高空坠物伤人事件。如需提供协助,可咨询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请大家务必重视!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物业服务中心电话:028-65504000 028-87717000
熙城国际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