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郡关于文明饲养宠物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7/16/2018 浏览次数:50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康郡)[2018]18
尊敬的业主/住户:
“小区是我家,美丽靠大家”,拥有和爱护一个整洁、美丽的家园是全体业主的共同期望和责任,也是我们物业服务人员的职责。当前,康郡小区饲养宠物的现象越来越多,类型也逐渐升级,而且有部分业主把自家宠物的饲养方式也由圈养变成放养;宠物的排泄物也未及时清理,严重破坏了小区的整体环境,更加严重的是威胁到小区内他人的人身安全!现在已有多家业主来电或来人投诉早、晚因狗叫而不能保证良好的睡眠;在此,我们真诚的提示各位宠物饲养户,您在享受宠物给您带来乐趣的同时,请您也考虑到您的宠物给他人带来的不便和伤害。
为了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利益,同时亦是保证您和其他业主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现将《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条例进行摘录以示温馨提示您:
第三十二条 养犬人应当对犬只拴养或者圈养,妥善管理犬只。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养犬人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
第三十三条 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
(二)为犬只佩戴标志牌;
(三)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
(四)对犬只粪便及时清除;
(五)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
(六)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员的同意。
服务中心电话:85915155(24小时)85916166 85920055
康郡物业服务中心
二○一八年七月十七日
时 效: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