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电花园关于召开业主大会商讨上调物业服务费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4/19/2018 浏览次数:47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成电花园)[2018]16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由于上调物业服务费的原因,成电花园业主委员会决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是否上调物业服务费。按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成电花园第四届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拟定于2018425日启动上调物业服务费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中心采用书面形式征求意见。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各位业主长期以来对我物业服务中心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物业服务中心电话:028-83205868

附件:《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七条(四)决定物业服务费用的调整

第八条(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议采用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业主大会会议依法通过表决形成的决议、作出的决定,对本建筑区划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必须共同遵守。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不得抵制业主大会决定的贯彻执行,不得干扰业主大会的正常工作。    

业主大会决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以及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决定其他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成电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签发人:

  效:2018.4.1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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