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雅图关于使用公区收益更换灭火器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6/04/2024 浏览次数:29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西雅图[2024]027

 

尊敬的客户

您好!西雅图·水景苑小区首套房交付使用已有18年,与之配置的消防设施手提式干粉灭火器(4kg)生产至今已有18年,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第5条“检查与维护”之规定,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均对西雅图小区配置的干粉灭火器进行了定期检查,并按规定及时送相关单位进行了维修充装。

根据《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第10.0.7和10.0.8 条规定,本小区干粉灭火器已达到报废年限,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更换。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西雅图小区干粉灭火器报废更换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应当使用维修资金进行更换。

鉴于西雅图项目专项维修资金金额较少,且使用维修资金流程繁锁,为了降低消防管理风险和避免不稳定的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中心建议使用公区收益进行更换西雅图·水景苑小区750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4kg)及配套设备,物业中心会将相关资料报送社区、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

诚邀西雅图业主推荐具有相关生产、销售资质的企业进行报价。

物业服务中心电话:0832-2297668

 

 

西雅图水景苑物业服务中心

二四

 

 

 

 效:202464日20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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