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年华关于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8/03/2020 浏览次数:29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金色年华)[2020]20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20994号《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内容,物业服务中心按照通知精神,将延长金色年华商业用电用户实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时间,具体如下:

一、延长时间为2020715日起至2021115日止(半年6次抄表);

二、商业用电用户当月电费(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统一按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详情可向物业服务中心咨询。

物业服务中心24小时服务需求电话为:0871—65618271

金色年华物业服务中心

二○二○年八月四日

  效:20200804日—2021120

上一条:大合仓关于电梯实施计划保养的温馨提示

下一条:卓信龙岭关于小区文明养犬的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