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合仓关于电表按自然月抄表结算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5/19/2023 浏览次数:64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大合仓)[2023]22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接成都供电公司通知,自202361日起实现发电厂、用电客户按自然月同期抄表结算。为此,物业服务中心特别提醒如下:

1. 20235月,您的电费账单结算起止日期为426日至531日,故5月电表计量周期较以往略长,电费会略有增长。

2. 202361日起,您的电费账单均以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抄表例日调整为每月月末最后一天。

以上如有疑问,请您拨打物业服务中心电话028­-85007626

感谢您对我们物业服务工作的一贯支持与配合!

 

                                        

大合仓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效:2023519日—202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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