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康园关于申请启用专项维修资金增加小区照明设施的公示
发布时间:03/10/2010 浏览次数:357次 信息来源:
尊敬的云康园业主:
您好!
近期云康园业主频繁反映小区内灯光不够、照明不足,特别是中央景观区、三号门小广场和四号门道路等区域。从近两次客服意见调查汇总情况看,该问题已成为小区主要问题之一。
服务中心对此非常重视,采取了改进措施,如及时更换和修复损坏路灯和地灯、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小区开关灯时间、批量购进大功率节能灯替换原节能灯、适当修剪遮当植物等,但效果仍然不明显,业主仍觉照明不足,分析原因主要是:
一、小区原设计理念为纯居住小区,照明设计本身仅为基本照明,没有设计成灯火辉煌的标准。小区环绕主干道和各支道设计为高杆灯,其它大面积区域,如中央景观步行区、各广场以及四号门正对着的主道路均设计为地灯。
二、随着小区的成熟,小区植物生长茂盛,对照明产生了遮挡,减弱了照明,特别是地灯类照明。
三、部份地灯因种种原因,难于修复。
小区照明不足,特别是中央景观步行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也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经服务中心多次实地查看、研究,解决立案为:将中央景观步行区、各广场以及四号门正对主道路上部份地灯改造为高杆灯,从根本上解决小区照明不足问题。改造工程预计加装15组高杆灯,市场调查每组造价约为¥660左右,测算总费用预计在¥9900元左右。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计划申请启用专项维修资金,现进行二十天的公示(2010年3月12日至31日),望广大业主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若公示期满后,不同意业主不超过总户数的三分之一,服务中心将按计划实施。
谢谢您的参与和支持!服务中心服务电话:0871-5819900、5819901
云康园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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