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河鹂岛关于对辖区居民信息核对工作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10/31/2015 浏览次数:163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上河鹂岛)[2015]41

各位业主/使用人:

你们好!

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正在开展“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核对工作,目的是规范地址门牌标示、统计各地实际居住人员和单位,为社会服务管理提供依据,将与你的工作生活密切联系,希望你能抽时间予以协助配合:

一、登记对象:1.实有人口:凡是石桥铺小区居住的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都需要登记;2.实有房屋:凡是辖区管理范围内的所有房屋都需要登记(自用、出租、闲置);3.实有单位: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商铺都需登记。

二、登记要求:1.请你如实提供居住人员身份信息、居住地址、联系电话,避免出现错误后给你带来不便;2.以上信息将作为你在辖区居住的依据,与子女就学、就业社保、常住、暂住等信息相关联,请你重视信息的准确性。

三、现小区物业管理处设有“人口信息登记申报点”,请您带上户口簿到物业管理处如实提供本人及房屋居住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流动人口信息的,将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进行处罚。

各级公安机关将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采集维护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物业服务中心电话:0816-260250224小时)

 

 

 

 

上河鹂岛物业服务中心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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