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聘请和谐物管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03/30/2006 浏览次数:323次 信息来源:
为建立文明社区建设、和谐物管构建长效机制,我局将于09年起,在全市深入开展和谐物管构建工作,为使各项构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经研究,拟向社会公开聘请“和谐物管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组的组成
由6名市人大代表、6名市政协委员和12名监督员组成成都市和谐物管社会监督组,共同履行监督职责。
二、监督职责
(一)监督《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在实施物业委托管理的建筑区划内的落实情况;
(二)监督和谐物管构建工作的宣传与贯彻在实施物业委托管理的建筑区划内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员聘请办法
(一)聘请条件。
1、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2、了解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3、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4、本人及其亲属未在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物业服务机构中任职。
(二)报名方式。
1、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业主可通过现场、电话以及网络三种方式自荐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2217室,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电话报名热线:028-66103687;
网络报名途径:登录成都物业网(www.cdpma.cn)进入“和谐物管构建专栏”在线报名。
2、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4月20日
自荐报名的热心市民经市房管局审核通过后,由市房产管理局颁发聘书,发放工作证,履行职责。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链接地址:
上一条: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成房物管〔2007〕2号
下一条: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公发〔2005〕2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