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楠映象关于小区文明养犬只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7/04/2014 浏览次数:169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双楠映象)[2014]17
各位业主/住户:
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居民饲养犬只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领证,外出活动时需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如:给犬只系上牵引绳、戴上口罩;自带塑料袋及卫生纸以便处理犬只粪便等;
日前,物业服务中心接到部分业主投诉,小区部分业主遛狗时未做任何防护措施,犬只随地大小便,对小区的环境卫生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了维护小区环境,给广大业主创造一个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请不要让犬只单独活动,外出活动的犬只须按规定系上牵引绳、带口罩等防护措施,以免犬只随地大小便及伤及孩童。
小区的环境需要全体业主共同努力,服务中心对您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双楠映象物业服务中心
二○一四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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