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电花园关于禁止在地下车库遛宠物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8/26/2019 浏览次数:33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成电花园)[2019]28
尊敬的业主/住户:
近期接到业主反映,有部分业主/住户在地下车库遛宠物时不栓牵引绳并任由宠物在车库内随地大小便,其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地下车库环境卫生,也给回家停车的业主造成诸多不便。为了恢复地下车库的停车秩序和环境卫生,物业中心已加大保洁人员的巡扫频次和秩序人员的巡查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小区文明养犬行为,也为减少邻里纠纷,现物业中心作出以下提醒:
1、禁止在地下车库遛宠物;
2、禁止宠物在楼道、电梯随地大小便;
3、携犬出门请束链;
4、对屡教不改者,物业中心将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
感谢各位业主长期以来对我们物业服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物业服务中心电话:83205868
成电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时 效: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