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1号关于电瓶车停放、充电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5/12/2021 浏览次数:34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公园1号)[2021]011

尊敬的客户:

根据成都某小区电瓶车在电梯内燃烧事件的发生,为消除楼道、电梯安全隐患,杜绝因电瓶车在室内、楼道内违规停放和充电及电瓶车乘坐电梯等造成安全事故,物业服务中心温馨提示如下:

1.电瓶车需要充电的业主/住户请在负2楼非机动车库充电停放,并使用安全合格的充电器进行充电;

2.禁止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禁止在楼梯间、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摩托车、电动车或为电动车进行充电;

4.平常加强电动车日常维护保养,出现故障要选择专业的维修人员及时修理,不要私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

5.电动车充电时间不宜过长,一般应控制在8小时以内,若是充电时间较长,热量积蓄较多导致电瓶发热,极易引发火灾。

为了您和家人及邻里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请您积极配合!

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32-2222430   

公园1号物业服务中心

2021512

  效: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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