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湖公园城关于清理非机动车的通知
发布时间:09/26/2019 浏览次数:29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红湖公园城)[2019]4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 单元门口有些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长期存放无人使用,并且乱摆乱放,占用公共空间,不但影响小区环境,更是对居民的出行及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小区非机动车辆的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物业服务中心通知您于3天内请将您的车辆停放于非机动车车库,【红湖公园城一期非机动车库,地点一期1幢地下室、二期15幢地下室、三期19幢22幢地下室】逾期无人清理的车辆视为无主车辆,将由物业代为清理。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物业服务中心电话:028-83077987
红湖公园城物业服务中心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效 时 效: 2019.09.26-2019.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