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湖公园城关于办理租户登记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5/16/2018 浏览次数:97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红湖公园城)[2018]22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您好!

为了维护小区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持治安秩序的稳定,让广大业户安居乐业,我物业服务中心依据《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对本小区出租屋作如下规定:

1、凡租住我小区的住户,请业主和租户一起,租户持身份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移步至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办理租户登记备案手续。

2、外来流动人口离开不再暂住时,要及时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注销。

3、严禁利用房屋、员工宿舍、出租屋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或从事黄、赌、毒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物业服务中心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和小区出租屋的检查和管理,发现有不按规定申报登记的,进行教育,并补办申报登记手续,发现外来流动人口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报告公安机关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请大家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携手创建美好家园!

服务中心电话:028-83077987

 

 

红湖公园城物业服务中心

二○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签发人:

  效: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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