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郡城关于加强小区宠物管理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07/12/2016 浏览次数:78次 信息来源:
成都忠信(康郡城)[2016]17
尊敬的业主(住户):
“小区是我家,美丽靠大家”,拥有和爱护一个整洁、美丽的家园是全体业主的共同期望,也是我们物业服务人员的职责。当前,康郡小区饲养宠物的人群增多、类型也逐渐升级,而且部分业主将自家宠物由圈养变成了放养,宠物的排泄物也未及时清理,严重破坏了小区的整体环境,威胁到了小区他人的人身安全!目前已有多位业主投诉称,早、晚因狗吠而影响睡眠。在此,我物业服务中心真诚的提示各位宠物饲养户,在享受宠物给您带来乐趣的同时,请考虑到宠物给他人带来的不便和伤害。
为了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合法利益,保证您和其他业主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现将《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条例进行摘录。
第三十二条 养犬人应当对犬只拴养或者圈养,妥善管理犬只;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第三十三条 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引;
2.为犬只佩戴标志牌;
3.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
4.对犬只粪便及时清除;
5.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
6.不得乘坐除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汽车时,应征得驾驶员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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